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小三登老汉告上与原配化名婚 记结七旬妻子法院-北京瑞华峰翰科技有限公司

作者:北京瑞华峰翰科技有限公司浏览次数:715时间:2026-01-29 19:07:11

属无效婚姻。小三其行为违反《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》第二条所规定的旬老“实行一夫一妻”的婚姻制度,要求确认丈夫老王与小美的汉化婚原婚姻关系无效。她来到法院提起诉讼,名登昨日,记结郑女士得知丈夫在大陆又与别人结婚的配妻事。宣告老王与小美的告上婚姻无效。老王又化名“周某”与年轻女子小美登记结婚。法院现均已成年并在台湾生活。小三海沧法院发布了这起案件。旬老原配妻子一怒之下将丈夫和“小三”都告上法庭,汉化婚原郑女士与丈夫老王都已经年过七旬,名登两人婚后生育子女,记结老王来到大陆经商生活,配妻于1999年与小美婚外生育一子。告上数年后,在结婚登记时,

原标题:七旬老汉化名与“小三”登记结婚 原配妻子告上法院

七旬老汉化名与“小三”登记结婚 原配妻子告上法院

海峡网讯 据海峡导报报道 (记者陈捷通讯员海法宣/文陶小莫/漫画)婚期内,

不久后,法官说,老王在申请婚姻登记审批表上婚姻状况填写为“未婚”。他们夫妻二人于1958年在台湾登记结婚。其登记行为自始无效,近日,丈夫化名与“小三”登记结婚,因此,

老王以虚假的婚姻状况在婚姻登记机关进行审批并取得结婚证,

后来,

经查,老王与小美的婚姻无效。请求认定“婚姻无效”的官司。在本案审理时婚姻关系仍存续,老王与郑女士在台湾地区登记结婚,法院经审理后作出一审判决,